結果論:那些未被提及的準山難

故事的開頭,我先講個親身經歷。有一天晚上,我正開著車在宜蘭鄉間道路行駛,車速低於速限,突然之間旁邊小巷竄出一位騎機車的阿伯,雙方都嚇得緊急剎車,好在沒有出意外。雖說阿伯未觀察左右來車就貿然衝出不對,卻還是怒目橫眉地瞪了我一眼,念念有詞的揚長而去。假如他出來的速度再快一點,我可沒把握能煞得住車,這就成為一樁車禍了。好在誰也沒碰著誰,大家就當作沒事。

車禍如此,山難亦同,沒人出事就沒事,也就沒有檢討空間。生命,似乎是進步必須付出的沉重代價。

我親眼見證過一場準山難,地點是臺灣最熱門的路線之一:嘉明湖,時間則是2017年4月底。我們一行人跟著嚮導在風雨中艱苦地登上三叉山頂,並續訪滿水位的鴕鳥蛋嘉明湖,一路皆無展望。返回避難山屋路上,前方一片白茫茫中出現四人,看起來不像是在休息。

嚮導上前攀談才得知,他們的嚮導說接下來就只有一條路,於是自己跑走了。但當時能見度不佳,他們走一陣子就無法確定路跡,被迫原地停下(倒是個正確的選擇)。當日風強雨驟,即使嘉明湖這種熱門路線也少有登山隊伍出沒,嚮導於是就一同帶他們回山屋,而拋下隊員的嚮導竟然還窩在睡袋裡滑手機,令人無言以對。

即使身上裝備足夠,長時間曝露在風雨中也難免身體濕冷,如果自行找路後不幸迷途,很可能就會成為山難了。上山嘛,大家都要心胸開闊,人沒事就算了,不是嗎?

就像俄羅斯輪盤,這一次轉到你沒事,下一次轉到別人就不好說了。假設這是一個商業團,這位怠忽職守的嚮導可能還在某處帶隊,只是沒人知道這段往事而已。又或者,他只是臨時找來的代打山青,卻壓根沒有嚮導所具備的技能和操守,出了事責任又要歸誰呢?

商業團有自己的行規,若非罪證確鑿,業內人士不會公開談論這類資訊,保持井水不犯河水的常態。就算有人挺身指責,通常也不會公布完整的團名或人名──舉證困難啊,誰也不願惹禍上身。老實說,短期內還是看不到商業團這一塊會出現制度化、透明化,甚至形成評分機制的未來。所以新手們,自己要多多做好功課,評量自身承受風險的能力,然後記得「羊毛出在羊身上」。

也許結果論在所難免,但岳界瀰漫的姑息主義有時真令人感到無力。

*照片中隊伍最後的四人,就是我們回避難山屋路上撿到的小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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