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山林管理,地方為王」的再思考 – 羅山林道的新管制

近年露營在台灣的熱門程度,從山區叉路滿滿的露營區指標就能感受出來。然而總會有人喜歡免費跟自由的露營,他們的出沒於公路邊、停車位、涼亭中,甚至是偏遠地區的學校和林道。
 
新竹縣五峰鄉羅山林道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。

2023年8月,媒體報導了封路的新聞,原因是「露營遊客多,當地部落憂心帶來水源環境污染」。原來是歷年來許多人開車進入林道,尋求免費的野營機會,但不見得會收拾善後,導致當地部落的困擾。於是林業署就以「保護森林資源、避免污染水源及進行林業經營施業」的理由,在2.4公里處設置閘門,管車不管人。當然,管理單位瞭解登山活動的需要,所以設在登山口位置,不致影響通行。

背景與質疑

但看在一些露友眼中,尤其是常去的人,就顯得不合理了。
 
有人質疑此舉是部落看不慣他們上山露營不繳錢,所以夥同林務署設置閘門。這類影響某些族群的權益的措施,伴隨著根深蒂固的原漢情結,很容易就會引出一些難聽的話。
 
確實,現在台灣山林的管理走向有「地方為王」的趨勢,管理單位會越來越重視在地社區的意見,加上傳統領域的主張更是如此。居民看待遊憩活動的觀點,和來去一陣風的遊客本來就非常不同,其中最容易引起雙方衝突的就是(一)打攪到部落居民生活(二)破壞環境兩點,尤其是對社區經濟沒有幫助的遊憩
 
注意報導中林務署的封路理由,也是集中於「森林資源」、「集水區」、「部落水源地」,換言之可以猜想是受部落抗議的壓力,於是找到了適用的法條:林道維護管理要點
 
然而對於質疑者來說,為露營起了破壞森林資源、汙染水源的罪名,就沒這麼有說服力了。露營的人有砍柴生火嗎?有證據指出垃圾都一定是露營客丟的嗎?水源真的有被汙染嗎?有沒有調查報告說服大家,沿線露營的遊憩衝擊真如傳聞中一樣嚴重?
 

結語

總結來說,我認為這是某些露營者缺乏公德心的結果。山是人民素質的照妖鏡,而且一粒屎保證能壞一鍋粥,那怕有人自認無痕山林完全到位,仍無法彌補其他人的不當行為。這種時候,肯定是地方的意見會佔上風。
 
而且顯而易見的是,台灣戶外圈還普遍缺乏自行處理排遺的觀念,山友跟露友皆同,一個熱門的野營地點沒有配套設施,久而久之一定會充滿地雷跟小白花。(人少之處應該挖貓洞,將衛生紙攜出 / 人多之處應敦促管理單位設置生態廁所並建立護管機制)
 
另外,在這種政府與地方社區的合作模式中,我喜歡稱呼自主行動的遊客為「失蹤的利害關係者」,因為這群人沒有組織、組成複雜、難以統計,所以在管理視角中常常處於失蹤狀態,等於不必理會。
 
國外的案例顯示,人民可能會為了遊憩權利和管理單位對簿公堂。比如說今天有羅山林道露營的重度愛好者不服,控告林務署未能證明遊憩活動對森林資源和水源的影響即逕行封路,其實也是合理 ── 公有土地上,人人皆是利害關係者,質疑程序並無不妥。又或許珍視羅山林道露營體驗的一群人,能夠組成一個協會,向政府和部落提議一個永續經營的方式,也有潛力成為透過公民參與促進改進的範例。
 
在這個地方存在感越來越強的時代,我們身為來來去去的「過客」,也應該更加警惕自己:先有自律,再談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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